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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巴达维亚之变(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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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洋现存的华人建国势力,林海疆一直又在犹豫不决!

林海疆记得兰芳共和国,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1770年也就是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的加里曼丹岛上的华人国家。

创立者为广东梅州人罗芳伯,后来被荷兰殖民势力所消灭,根据20世纪的90年代明报月刊某期以[]为专题的一篇记载,是时不少广东人前往南洋谋生。由于广东人擅长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

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搔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南方公司。后来不少酋长都要求南方公司保护他们,所以南方公司当时的老板罗芳伯就在当地成立共和国,并担任国家的大总制总揽国家的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此外,由于罗芳伯得知洋人对清朝仍然非常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就立即向清朝称臣,并派员前往燕京朝贡。

据说此举果然使洋人大为顾忌,从而停止对当地的搔扰。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南方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最高峰时,南方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加里曼丹岛。

林海疆在地图上按黄涛所指的位置很快找到了兰芳共和国的首都东万津,黄涛随即介绍道:“根据参谋总部直属情报机关调查结果,兰芳立国成立于西元1777年,当年定为兰芳元年。国家元首称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且国之大事皆众咨议而行,以类似于明煮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传承,现任大统制为广东嘉应人刘阿生,年号为乾兴,其武装力量非常薄弱,近乎民团组织姓质,缺乏专业有效的军队模式,其海上力量多为二、三主桅的风帆炮艇和武装商船,其陆地武装人员大约为五千人左右,海上力量为一万二千人左右规模。”

林海疆点了点头,这么短的时间内,新成立隶属于参谋总部的情报机关能够将南洋一带的华人政权的基本情况摸清,他就已经很满意了,毕竟这些情报人员都缺乏专业的训练和培训。

对于南洋的这些华人政权,林海疆不准备采取武力解决的方式,毕竟同为华夏炎黄子孙,对于内斗林海疆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过在他的记忆中,历史上1884年荷兰人武装入侵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斧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西元1912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

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兰芳共和国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罗芳伯这些人,都是大清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在故乡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不得已下了南洋。

虽然飘泊海外,但骨子里面仍然自认为是大清朝的子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国内。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大清皇帝来说,仍然属于反叛,抄家挖坟毁祠堂的事皇帝是干得出来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

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成立国家,只用了一个所谓的公司名义,对外宣称是共和国,起初他们还曾经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这些天朝弃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汉人在海外建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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