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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事事皆糟心(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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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故事的人总会不经意的去代入自己或自己身边的人于故事中。

所以他很自然想到那道在他记忆里的高大身影,挺拔的身躯,脸颊算不得瘦削却能看见两侧凸出的脸骨。听到心里喜欢的就会爆发出星光的眼睛,不愿意看不想看的就会直接耷拉着眼皮,随意地躲在某张椅子上面,仰着头,用蒲扇盖在脸上,迎接阳光的滋润。

美其名曰,享受日光浴。

不知道秦国有没有这种场景,但他知道自己根本再也不会经历那种美妙的日子。

帝国境内有南海和东海,只是没有海滩,仅有的是高耸陡峭的海岸石壁。

这都是大哥在林亦记忆中的形象,更加鲜活的特点便是那怕狗怕得要命的诡异。不管是以前初次遇见的时候,还是往后生活无数年的时光中,林亦都对那位大哥这个缺点感到特别无奈。

高高大大的男人,怎么就会怕狗。

狗狗明明很可爱好吗?

这点无人应该苟同他。

那位和皇帝游玩的朋友是谁?

十几年前的事,皇帝陛下为此驱赶了流浪狗,又听其建议在城外建立了流浪狗收容所,真是对他极好。想到这里,林亦莫名憧憬着,要是十几年前,大哥遇到年轻的陛下且成为朋友,恐怕在那场西疆伏击战中,大哥也不会就此身死,那位陛下或许也会拼尽全力营救大哥吧!

不过这些都是他的悱恻,都是不可能的事。

毕竟大哥已然死了,陛下也不会……

“好了。”

涂抹好所有的伤口,景云将膏药盖上,放在旁边有刀痕的桌面。手掌从桌面上离开的时候,手指不经意间触及了那些刀痕,并未传给他多么深刻的触感,这些刀痕的威力没他想象的那般强大。

穿上衣服,林亦看着景云说道:“讨饭是没机会了,看院内的情况,收拾起来要耗很长时间。修缮院子又要很多银子,所有我要节衣缩食才能度过难关.......更何况学宫不再允许学生住宿于学宫之内,那我就必须要在城中长久拥有一间屋子,昨日,我数了数口袋的银两,很明显已经不够了。”

话说的很多,但意思就一个。

那就是,饭是吃不成的,人是要离开的。

景云似不在意,微微一笑:“没关系,吃不吃饭都没关系。作为落魄读书人,一顿饭不吃不碍事,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多了自然秀色可餐。”

“是这个道理。”林亦点头。

随即抬手,手心向上,手指向外。

瞧着林亦的动作,景云拿起折扇,摇头哂笑:“所以我想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下次,再会!”

简简单单的话,透着简简单单的意思。

人已经走远,走的老远。

望着院内的狼藉,林亦无可奈何,无力地瘫软,头枕在桌角上,仰头看着完璧的屋顶。

“难难难......”

......

终究是他自己做的孽,无论如何都要收拾干净。

景云到来再离开,并未引动林亦任何不该出现的情绪和思考。景云是个很有趣的人,也是个很奇怪的人,林亦却并未把景云想成隐藏在暗处逼退黑面老者的神秘强者。也不是他不愿意去联想,而是想着的时候,他总会觉得两者身影存在不相合的地方。

根本无重合的可能性,很干脆果敢地抛弃这个想法。

至于和黑面老者一战时,在青年离开的原地捡起来的那件玉色东西,他观察研究了许久,都未曾发现丝毫异样。应该是类似李立青给他的那枚符令,都可以用来开启某些隐秘不可知的。

收起来,往后总会用得到。

当他将院子收拾完后,早该出现的人终于等到。

咸阳令府衙中的衙役,并无禁卫跟随,所以应当不知道刚才的战斗来自修行者。但是他细细想了想,又觉得这个可能性极为渺小,他刚才的战斗波动并不小,只要是修行者必然会发现才对。无黑冰台,无城中禁卫,只是单独咸阳府衙中的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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